是否需要在納稅申報表中申報獎金

是否需要在納稅申報表中申報獎金

相關:2025年8月11日

簡短的結論

在澳大利亞,賭博愛好者無需在納稅申報表中註明獎金,因為它們不被視為應稅收入。作為企業從事遊戲活動的專業玩家和個人必須申報其獎金並繳納稅款。

1.ATO的立場

澳大利亞出租車辦公室(ATO)根據活動的性質確定是否需要申報獎金:

業余愛好-獎金不包括在聲明中。
商業/職業遊戲-獲勝被視為收入,並必須申報。

2.當不需要聲明時

一次性或非定期遊戲。
獲勝本質上是偶然的。
賭博收入不是主要的資金來源。

示例:
這位悉尼球員在網上老虎機上贏得了75,000個AUD,每兩個月玩一次--不需要納稅申報表。

3.當聲明具有約束力時

1.職業球員

賭博是主要的收入來源。
為了獲利,遊戲是常規和系統的。

2.賭博中的商業模式

仲裁費率。
組織玩家池。
系統獎勵獵人。

3.國際專業獎項

國外比賽。
海外賭場定期盈利。

示例:
墨爾本的撲克師年收入15萬澳元,必須在申報中列出收入並繳納稅款。

4.值得保存的文件

博彩和遊戲的歷史。
來自賭場或博彩公司的付款確認。
帶收入的銀行對賬單。
繳費和支出收據(專業人員-註銷費用)。

5.未申報的後果

對罰款和罰款征稅。
對大筆轉賬的收入來源進行審查。
可能將活動分類為隱性業務。

6.四.建議

業余愛好者-在銀行查詢的情況下保留重大收益的文件。
專業人士-每年進行會計教學並提交聲明。
在有爭議的情況下-要求ATO進行私人監管以確認其狀態。

結論

在澳大利亞,賭博獎金僅在玩家作為企業或專業人士進行活動時才在納稅申報表中列出。對於業余愛好者來說,不需要申報,但建議為財務透明度保留勝利的確認。